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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商务部“关于2012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开展,结合“2012全国洗染业优质服务活动”方案,拟于5月份举行《全国洗染业诚信服务公约》自愿加入公约企业签字仪式。现将该公约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业内人士的意见,修改意见请于4月13日前反馈洗染委。联系人:郝晓萌 电话:010-66094024 邮箱:chinalaundry@vip.163.com
全国洗染业诚信服务公约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在商贸服务业领域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要求,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洗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郑重承诺履行如下约定:
1. 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认真执行行业标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2. 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宣传用语,实事求是,不使用夸张、含混不清和易误导顾客的言词。
3. 采用正确的洗涤方式,严格按规程操作,保证服务质量。
4.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以及相关设备和洗涤化料。
5. 爱护顾客衣物,保障衣物的安全。
6. 诚信服务,明码标价,不误导消费,不欺诈顾客。
7. 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减少洗涤事故,妥善处理服务纠纷。
8. 认真解读衣物洗涤知识,履行告知义务,让顾客明白消费。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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