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洗衣师”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9 11:01
来源:
洗染委培训处
洗染委各委员及相关单位:
鉴于2016年12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文件,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洗衣师”职业被列入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中,故今后洗衣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不再由国家行政部门认证颁发。为保证行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推动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顺利开展,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简称“中商职鉴”)将继续开展“洗衣师”职业技能考评工作,具体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
今后“洗衣师”考评工作将继续沿用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参加考评合格者颁发由中商职鉴颁发的《行业技能证书》,级别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级别。各级别申报条件参考2007年修订的《洗衣师国家职业标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继续采用原洗衣师国家题库作为今后考试试题依据。证书信息可登陆中商职鉴官网查询:http://www.costic.org/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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