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洗染业管理办法》及《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发展洗染业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1]409号),规范洗染行业从业者持证上岗工作,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以下称“我会”)对今后向我会提交国家职业证书申办的工作进行如下调整,请大家按以下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一、申报工种
洗染行业目前有《洗衣师》和《皮革护理员》两个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会可直接参与组织考评的有《洗衣师》技师、高级技师两个级别,以及《皮革护理员》初、中、高、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级别。
二、申报时间
我会全年接受申报工作,根据各级别申报人数等情况协调中商联鉴定中心安排具体考评鉴定时间。每期考评安排事项请关注中国洗衣网(www.chinalaundry.cn)培训信息栏目。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8年以上。(注:洗衣师8年,皮革护理员7年)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注:申报者需根据以上申报条件申报自身所符合的申报级别,以免影响考评工作。
四、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人申报时需提交所申请职业技术职称的个人电子申报表格(下载表格),个人近期2寸蓝底标准像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原技术等级证书,需一并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表格填写模板(下载)
五、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李姝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Email:chinalaundry@vip.163.cn QQ:471026805
电话(传真):(010)66094018 66094024
二〇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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