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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 分类:高端论述
  • 作者:商会信息
  • 来源:商会信息
  • 发布时间:2012-04-1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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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高端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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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明应邀参加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并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了建议,他说: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很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推进和规范,成效是明显的。但是,由于这项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情况比较复杂,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消费。在扩内需、促消费工作中,正确引导消费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相辅相成的。但在近年来的媒体宣传中,有些舆论导向有失偏颇。比如发生某种食品安全事件,往往没有弄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就匆匆曝光。如对三聚氰胺和反式脂肪酸的宣传,在未经科学认定的情况下便夸大其危害性,不仅在消费者中造成恐慌,而且对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危害。因此,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消费是非常重要的。
       (二)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后的责任承担问题。今年春节前夕,我会召开了外资和港澳台资商贸企业座谈会,他们在发言中对发生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后将全部责任由零售企业承担反映强烈。如去年在上海发生的“染色馒头”事件,最后的处理由零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他们认为有失客观和公平。因这一事件涉及到生产源头、加工过程、储藏配送等环节,生产商、供应商、卫生检疫、执法机构及零售商等对事件的发生都应承担各自的责任。而目前这种责任的划分和界定不明确,造成了舆论和公众基本都聚焦于零售企业的局面。对于类似问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制定相关法规或规章,公平公正地进行处理。
       (三)媒体购物存在的问题较多,消费者反映强烈,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规范。据我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反映,目前我国媒体购物行业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立法滞后,主管部门不明确,面临多个部门监管却谁也管不了的局面;二是行业标准缺失,难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三是“电视购物”的定位问题未解决,究竟是电视节目还是广告,部门之间一直争论不休;四是许多电视台为了自身利益屡屡播发违法广告,兜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反映强烈。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联合进行调研,尽快划清责任界限,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媒体购物市场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联合起来办实事。中国商业联合会是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我们愿意和国家有关部委及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合作,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这方面的行业自律工作,共同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些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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