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毛皮衣物经过洗染后应达到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皮革、毛皮、毛革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服装、服饰产品。
本标准亦适用于以皮革、毛皮、毛革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家居用品、汽车装饰用品、箱包等。
2 产品分类
2.1 按产品主体材料分类
——皮革类;
——毛皮类;
——皮革、毛皮、毛革及其它材料混合类。
2.2 按产品用途分类
——服装、服饰类:服装、披肩、围巾、帽子、手套、腰带、饰物等;
——家居用品类:沙发套、座(靠)垫、皮形、床毯、挂毯、地毯、脚垫等;
——汽车装饰用品类:汽车座椅套、靠背、座(靠)垫、头枕(颈枕)等;
——箱包类。
3 风险明示
3.1 洗染经营者在接受洗染品前,应采用明示方式并向消费者说明皮革、毛皮、毛革制品在洗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及可能导致产品出现的受损情况。经说明后,双方达成约定,由消费者确认,被洗染的产品出现已说明的问题不属于洗染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根据对消费者的承诺进行必要的修复。
3.2 皮革、毛皮、毛革制品经过洗染后可能出现的常见风险表1.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上一个:
无
下一个:
洗染业O2O服务流程及规范
上一个:
无
下一个:
洗染业O2O服务流程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