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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洗染业行规公约

  • 分类:地方标准
  • 作者:马润斌
  • 来源:中国洗衣
  • 发布时间:2009-09-2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上海洗染业行规公约

【概要描述】

  • 分类:地方标准
  • 作者:马润斌
  • 来源:中国洗衣
  • 发布时间: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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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9 16:22:17  
上海洗染业行规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洗染市场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当的经营权益和声誉,提高全行业的服务水平,依据市人大  
第七十八号文《上海市促进行业仂、会发展

2005-09-09 16:22:17

上海洗染业行规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洗染市场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当的经营权益和声誉,提高全行业的服务水平,依据市人大

第七十八号文《上海市促进行业仂、会发展规定》,特制定本行规公约(以下简称行规)。

第二条本行规是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与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宗旨,是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凡在本市从事洗染业经营的企业,包括隶属于各个系统、各种经济成份的、不论专业的兼营的、综合性的洗染企业,都应遵守本行规。

第四条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负责行规的制订(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行业道德

第五条洗染企业必须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坚持执行《上海洗染业服务规范》,自觉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

第六条严格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建设,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第七条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倡学知识、学技术,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增强为消费者』艮务意识和提高服务水平。

第八条提倡行业团结、互助、协调、自律,共同承担市场责任,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对行业中发生的重大问题,采取研讨、交流、协商等方式解决。

第九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自尊自律、严格依法经营,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行业和企业的形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行业觌约

第十条店容店貌整齐清洁,招牌醒目,店堂明亮,通风良好,营业人员服饰整洁,佩戴工号,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在店堂内告示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十二条洗、烫、染、织等各工种从业人员均应经市有关部门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洗染企业均应执行《上海洗染行业洗染业务合同格式条款操作规范》,并统一使用“上海洗染业取衣凭证”和“上海市洗染行业顾客须知”。

第十四条按照《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合法、合理、规范地制定价格”,并坚持明码标价,不得任意涨价,不得低于成本价格竞争,严格执行行业协议价中的最低保护价,严禁以价格手段损害其他企业利益的不平等竞争行为。

第十五条营业员收衣时检查衣、物要仔细、迅速、严格执行看明、讲明、写明制度,洗涤方式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洗涤加工后产生的后果,应与消费者事先告之。

第十六条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洗涤设备,严禁用水洗冒充干洗,洗涤布件,服饰要按照不同面料、深色与浅色、脏与净不同情况,分类洗涤,并采取消毒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七条洗染企业均应贯彻执行《上海洗染业衣件质量标准》进行优质服务。发生洗涤事故要认真受理,并按照《上海市洗染行业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及时解决,因操作等原因造成衣、物损坏应当理赔:衣物局部有问题,以修补为主,并给予最高不超过洗衣费10倍赔偿;衣、物丢失、损坏、丧失穿用价值,给予最高不超过洗衣费20倍赔偿;约定保值精洗的高档衣物,仍有穿用价值的按保值金额30%赔偿;丧失穿用价值按保值金额全额赔偿。

第四章规约管理

第十八条为促进行规公约的执行,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对执行行规公约成绩突出的洗染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并以多种形式,在行业内外进行公开表彰宣传。

第十九条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负责接待和受理单位与个人的来信来访,并做好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对有违反规约行为的单位,由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和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规约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内部通报等方式纠正;对继续违规的单位将采取行业曝光、开除会籍以及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进一步处罚。

第二十二条凡对违反规约处理不服的,由当事企业(人)在接到书面处理意见的十日内,可向协会提出申请复议的书面报告,由协会派人员调查后报常务理事会复核裁定。提交法律起诉的,按司法程序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约经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及市行业协会发展署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约解释权属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休会期间由秘书处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约有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以国家的政策法规为准

上海洗染行业协会

200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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