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洗染行业协会
天津市洗染行业协会
关于严格行业自律实行持证上岗及行业准入的规定
( 试 行 )
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操作和管理行为、引导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洗染技术,减少洗衣投诉量。天津市洗染行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洗染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和天津市地方标准《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洗染企业等级标准》、《天津市洗染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加强 行业自律的同时,实行行业市场准入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具体规定是:
一、本市洗染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标准和天津市地方标准、办法,做到严格自律。
二、持证上岗对象:为提高洗染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洗染行业技术水平,洗染行业各个工种的从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
三、培训内容及标准:协会发挥专家队伍强大、骨干企业集中的优势,组织专家对企业的从业的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洗染基础知识、技术、职业技能的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规定,符合上岗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书。
四、对已获得上岗证书的人员将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并建立考核制度。
五、发现持证人员受到投诉或出现有关操作技术、业务等问题,协会将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仍达不到上岗标准的,协会将取消上岗证书,并对该企业在协会会员单位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
六、企业有不低于50%的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取得上岗证书,方有资格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七、企业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后,才有资格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洗染企业等级标准》,评选企业等级。
八、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与《专业资格证书》、评选企业等级的考核挂钩。对发生本规定第五款规定行为,暂缓年度验证并对该企业进行降级处理。
天津市洗染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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