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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近日在2011年工作会议上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将全部放开。今后,这四大类社会组织不需“挂靠”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
据悉,除北京外,深圳、广东、上海、天津滨海新区、安徽合蚌芜地区、宁夏等地也分别明确了成立行业协会和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从不同层面对“双重管理”体制进行突破。
(摘自《 中国社会报 • 社会组织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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